火山导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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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销类型与恢复可能性
香港公司注销分为两种情况,恢复条件和程序不同:
主动注销(自愿注销)
指公司股东/董事通过法定程序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注销(依据《公司条例》第751条)。
恢复可能性:主动注销的公司通常较难恢复,因注销是股东/董事的自愿行为,且注销前需确认无未了结债务、税务等问题,若存在特殊理由(如注销时存在重大误解、遗漏资产处理等),可能通过法院申请恢复,但成功率较低,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恢复的必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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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动注销(强制注销)
指公司因未履行法定义务(如未按时提交周年申报表、未缴纳商业登记费、无运营且未申报等)被公司注册处强制注销(依据《公司条例》第744条)。
恢复可能性:被动注销的公司恢复可能性较高,利害关系人(如股东、债权人、董事等)可通过法定程序申请恢复。
恢复申请的主体与理由
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恢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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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主体
- 股东/董事:需证明对公司有合法权益(如未分配的股权、资产等)。
- 债权人:需证明公司存在未清偿债务,恢复后可通过法律程序追讨。
- 其他利害关系人:如公司客户、供应商等,需证明与公司存在未了结的法律关系(如合同纠纷)。
恢复理由
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恢复的必要性,
- 公司注销时存在未处理的资产(如银行账户余额、房产等)需分配;
- 存在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程序;
- 注销前未清偿债务,债权人需通过恢复公司追讨;
- 注销系因行政失误(如注册处错误操作)。
恢复程序(以被动注销为例)
步骤1:确认公司状态
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官网(www.cr.gov.hk)查询公司是否已被注销,获取注销日期及原因。
步骤2:准备申请材料
需提交以下文件(需经香港执业律师或会计师认证):
- 恢复申请表(Form NDR1,适用于非法院程序恢复);
- 支持恢复的陈述书:说明恢复理由、申请人身份、公司未了结事务等;
- 证明文件:如未清偿债务证明、资产证明、诉讼文件等;
- 公司注册证书、商业登记证复印件(若有);
- 董事/股东身份证明文件(如护照、身份证)。
步骤3:向公司注册处提交申请
- 若通过“非法院程序”恢复(适用于注销未满20年且无争议的情况),直接向注册处提交材料,缴纳申请费(约1,720港元);
- 若存在争议(如债权人反对、注销超过20年等),需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恢复命令,由法院裁决是否批准。
步骤4:注册处审核与公告
- 注册处收到申请后,会在《香港宪报》刊登恢复公告(约1-2个月),公示期内若无异议,将批准恢复;
- 若有异议(如其他债权人反对),注册处可能要求补充材料或转由法院处理。
步骤5:恢复完成与后续义务
- 恢复获批后,公司注册处会更新记录,公司状态恢复为“ active”,并重新发放商业登记证;
- 恢复后需立即处理未了结事项:补提周年申报表、补缴商业登记费及罚款、处理税务申报(如有欠税需补缴)等。
关键注意事项
- 时间限制:被动注销后通常可在注销日起20年内申请恢复,超过20年需法院特别批准;主动注销恢复无明确时间限制,但需证明“特殊理由”。
- 费用成本:非法院程序恢复费用约2,000-5,000港元(含申请费、文件认证费);法院程序费用较高(含律师费、诉讼费,约1万-5万港元)。
- 法律风险:恢复后公司需承担注销前的所有法律义务(如债务、税务),若无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,可能再次面临注销或诉讼。
建议
- 被动注销:建议尽快申请恢复(注销后1-3年内处理最佳,避免资产被政府没收);
- 主动注销:需评估恢复必要性,若确有未处理资产或债务,建议咨询香港律师通过法院程序申请;
- 专业协助:恢复流程涉及法律文件和程序,建议委托香港持牌秘书公司或律师办理,确保合规性。
如需具体操作,可直接联系香港公司注册处(电话:+852 2867 2788)或通过其官网下载最新申请表格及指引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