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山导读:
关键步骤#### 内部决策:通过董事/股东决议
变更董事需先通过公司内部决策程序,具体依据公司章程(Articles of Association)规定:
- 任命新董事:通常由董事会决议(Board Resolution)通过,除非章程要求股东决议(如股东直接选举董事)。
- 罢免现有董事:若董事由股东选举,需通过股东特别决议(Extraordinary Resolution);若由董事会任命,可通过董事会决议罢免。
- 会议要求:需召开董事会/股东大会,记录会议纪要(Minutes),出席董事/股东签字确认决议内容(如任免名单、任职/终止日期)。
准备法定文件
需向公司注册处提交以下文件(可通过电子或纸质方式提交):
免责声明:素材来源网络公开渠道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!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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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核心表格:
- 任命董事:提交《私人公司任命董事通知书》(表格ND2A);
- 终止董事职务:提交《终止董事职务通知书》(表格ND4)。
- (注:表格可通过公司注册处e-Filing系统下载,提交免费)。
- 辅助文件:
- 新董事的《同意担任董事书》(表格D3):需新董事签署,确认同意任职(无需提交注册处,但公司需存档备查);
- 董事会/股东决议复印件(若注册处要求补充)。
提交注册处申请
- 提交方式:
- 电子提交(推荐):通过CR e-Filing系统上传文件,处理时间约3-5个工作日;
- 纸质提交:邮寄至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14楼公司注册处,处理时间约2-3周。
- 审核重点:注册处核查表格信息是否完整(如董事姓名、地址、任职日期等),决议程序是否符合章程。
获取变更回执
注册处审核通过后,会发出登记确认回执,证明董事变更已完成登记,公司需保存回执作为法定变更凭证。
后续事项
- 更新内部登记册:及时更新《董事登记册》(Register of Directors),记录新任/离任董事信息(法定要求保存于公司注册办事处)。
- 通知相关方:
- 银行:更新董事信息(尤其是授权签字人),避免账户操作受阻;
- 供应商/客户:同步董事变更信息,确保业务对接顺畅;
- 政府部门:如涉及税务、牌照等,需同步更新董事资料(如需)。
注意事项#### 董事资格合规
- 基本要求:新董事需年满18岁,无破产记录或法院裁定的“不适任董事”情况(如欺诈定罪)。
- 自然人董事:私人公司必须至少有1名自然人董事(法人董事可存在,但不能单独作为唯一董事)。
- 通讯地址:董事需提供香港通讯地址(可使用公司地址,避免公开个人住址),该地址将通过注册处“公众查册”公开。
时间限制:15日内完成登记
根据《公司条例》,公司需在董事任职/终止日期后15日内提交ND2A/ND4表格,逾期将面临罚款(如逾期1个月内罚款HK$300,超期罚款递增)。
文件准确性
- 表格信息需与决议一致,如“任职日期”不得早于董事会决议日期,“终止日期”需明确(如决议日期或双方约定最后工作日)。
- 新董事姓名、身份证/护照号、地址等需准确无误,错误可能导致注册处驳回申请,延误变更。
内部合规与存档
- 更新登记册:变更后需立即更新《董事登记册》(法定必备文件),包含董事姓名、地址、任职/离任日期等。
- 保存文件:需存档董事会/股东决议、注册处回执、新董事《同意担任董事书》(Form D3)至少6年(法定保存期)。
责任交接与法律风险
- 离任董事:需与新任董事交接公司业务、财务、合同等资料,避免因交接不清导致纠纷。
- 新任董事:自任职日起承担法定责任,包括履行受信义务(如避免利益冲突)、遵守《公司条例》等,违规可能面临个人追责(如罚款、刑事责任)。
常见误区
- “无需通知银行”:错误!银行对董事信息敏感,未及时更新可能导致账户冻结或无法操作,需优先通知银行并更新授权。
- “法人董事可单独任职”:错误!私人公司必须至少有1名自然人董事,仅法人董事将被注册处驳回。
- “表格提交需缴费”:错误!ND2A/ND4表格提交免费,无需缴纳政府费用。
香港公司变更董事需严格遵循“内部决议→文件准备→注册处登记→后续更新”流程,重点关注时间限制、董事资格及文件合规性,建议通过电子方式提交表格以缩短处理时间,并及时通知银行等关键机构,确保变更无缝衔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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