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强积金全解析,定义、供款规则及提取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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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山导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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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一、强积金基本概念与覆盖范围
  2. 二、公司缴纳指南
  3. 三、个人缴纳指南
  4. 四、特殊情况处理
  5. 五、供款提取规则
  6. 六、税务优惠
  7. 七、监管与查询渠道

强积金基本概念与覆盖范围

定义与目的
强积金(强制性公积金计划)是香港政府于2000年推出的强制性退休保障制度,旨在通过雇主与雇员共同供款,为就业人士积累退休储蓄。

覆盖人群

  • 雇员:18-64岁、连续受雇满60天的全职/兼职雇员(包括香港本地及外籍雇员,除非豁免)。
  • 雇主:所有聘用上述雇员的公司、机构或个人雇主。
  • 自雇人士:18-64岁、以自雇形式从事业务(如自由职业、小商户)且自雇入息达到门槛的人士。

豁免人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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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外籍雇员(受雇期≤13个月且已参与海外退休计划);
  • 公务员及部分公共机构雇员(已参与政府退休计划);
  • 外籍家庭佣工、18岁以下或65岁以上人士(65岁以上可自愿参与);
  • 自雇入息低于最低有关入息的自雇人士。

公司缴纳指南

雇主需承担法定供款义务,具体规则如下:

核心责任与流程

  • 登记时限:雇员入职后60天内,为其登记参与经强积金管理局(MPFA)核准的强积金计划(市场上有多家受托人提供计划,雇主需选择至少一个)。
  • 供款计算
    • 基数:以雇员的“有关入息”为基准(包括薪金、佣金、花红、固定津贴等现金收入,不含非现金福利、遣散费)。
    • 比例:雇主供款率为5%,无豁免(即使雇员收入低于最低入息,雇主仍需供款)。
    • 上下限:2024年“有关入息”上限为30,000港元/月(下限为8,000港元/月,仅影响雇员供款,不影响雇主)。

      例:雇员月薪40,000港元,雇主供款=30,000×5%=1,500港元;月薪6,000港元,雇主供款=6,000×5%=300港元。

  • 供款时限:每月收到雇员入息后10天内(即次月10日前),将雇主部分+代扣的雇员部分一并缴至强积金受托人。
  • 记录保存:需保留供款记录至少7年,以备MPFA核查。

逾期后果

  • 罚款:迟缴供款每日按欠款额的0.03%计算利息,最高罚款可达欠款的100%;严重违规可能被起诉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不可将供款转嫁雇员(如从工资中扣除雇主部分);
  • 兼职/临时雇员(如每周工作≥18小时)同样需纳入供款范围;
  • 若雇员同时受雇于多家公司,每家雇主需独立为其供款。

个人缴纳指南

个人缴纳分“雇员”和“自雇人士”两类,规则不同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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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员缴纳

  • 供款条件:雇员“有关入息”≥8,000港元/月(低于此则无需供款,雇主仍需缴纳)。
  • 供款计算
    • 比例:5%(与雇主各承担一半);
    • 上下限:同雇主,即入息≤30,000港元按实际金额的5%,超过则按30,000×5%=1,500港元/月。
    • 例:月薪15,000港元,雇员供款=15,000×5%=750港元;月薪5,000港元,雇员无需供款。
  • 供款方式:由雇主从工资中代扣,与雇主部分一并缴至强积金账户。
  • 账户管理:雇员可在雇主选择的计划中自选投资组合(如股票基金、债券基金等),或通过“雇员自选安排”(EEA)将个人供款部分转移至其他计划。

自雇人士缴纳

  • 登记要求:自雇后60天内登记强积金计划,需申报自雇入息(业务收入-可扣除开支后的净入息)。
  • 供款计算
    • 比例:10%(需自行承担全部供款,无雇主分担);
    • 上下限:2024年自雇入息上限30,000港元/月,下限8,000港元/月(低于下限无需供款)。

      例:自雇入息25,000港元,供款=25,000×10%=2,500港元;入息6,000港元,无需供款。

  • 供款方式:按月/季度自行缴至受托人,需定期申报入息(MPFA可能抽查)。

特殊情况处理

  • 离职与账户转移:雇员离职后,账户自动保留(不会清零),可通过MPFA的“易转账”服务将账户转移至新雇主计划或个人自选计划。
  • 多雇主情况:同时为多家公司工作的雇员,每家雇主需独立为其供款,账户合并管理。
  • 兼职雇员:即使每周工作<18小时,只要连续受雇满60天,雇主仍需供款。

供款提取规则

强积金为退休储蓄,通常需至65岁方可提取,特殊情况可提前提取:

正常提取(65岁)

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,或分期提取(如每月支取部分金额)。

提前提取条件

  • 永久离港:需提供离港证明(如单程证、移民签证);
  • 严重疾病:经医生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;
  • 小额结余:账户余额<5,000港元且已停止供款超过12个月;
  • 死亡:由受益人(如家属)提取。

税务优惠

  • 雇主:供款可作为经营成本抵扣利得税(无上限)。
  • 雇员/自雇人士:个人供款可在薪俸税/利得税中扣除,2024年上限为18,000港元/年(即每月1,500港元)。

监管与查询渠道

  • 监管机构:强积金管理局(MPFA)负责监督,可通过官网(www.mpfa.org.hk)或热线(2918 0102)查询。
  • 账户查询:雇员/自雇人士可通过受托人官网、APP或MPFA的“电子通”系统查询账户余额、供款记录及投资收益。
  • 投诉渠道:若雇主欠缴供款,可向MPFA投诉,MPFA将介入追讨。

强积金是香港就业人士的核心退休保障,雇主与个人需严格按法定比例和时限供款,雇主需避免迟缴或漏缴(否则面临高额罚款),个人需关注账户管理及投资选择,确保退休储蓄最大化,如有疑问,可通过MPFA获取最新政策解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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