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山导读:
- 为何雇主需满足“成立12个月+实地办公”?政策底层逻辑解析
- 核心要求一:雇主需“成立满12个月”——操作步骤与解决方案
- 核心要求二:雇主需“实地办公”——合规标准与落地方法
- 综合解决方案:同时解决“成立时间”和“实地办公”的3步规划法
- 申请材料清单:针对“成立12个月+实地办公”需准备的核心文件
- 避坑指南:这5类情况会导致申请失败,务必规避!
- 总结:提前规划是关键,雇主资质“早筛查、早解决”
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(简称“专才计划”)是吸引内地及海外专业人才来港工作的重要通道,其核心优势在于无需打分、审批周期短(通常3-6个月)、一人申请全家获签,但申请的前提是,申请人需获得香港本地雇主的聘用,且雇主必须满足“成立满12个月”和“实地办公”两大硬性条件,许多申请人因忽视雇主资质要求,导致申请被拒或延误,本文将详细解读这两项要求的底层逻辑、常见问题,并提供可落地的解决方案,助你顺利通过申请。
为何雇主需满足“成立12个月+实地办公”?政策底层逻辑解析
香港入境处对专才计划的雇主资质严格把关,本质是为了确保“真实雇佣、真实运营”,避免“空壳公司雇佣”“虚假工作”等风险,具体逻辑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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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成立满12个月”:确保雇主具备稳定运营能力
新成立的公司(不足12个月)可能存在业务不稳定、资金链薄弱、雇佣意愿不真实等问题,入境处要求雇主成立12个月以上,是为了通过公司过往一年的运营记录(如财务报表、业务合同、员工雇佣情况等),判断其是否有持续雇佣能力及真实的业务需求。
“实地办公”:确保雇佣关系真实存在
虚拟地址、挂靠地址或住宅地址无法证明公司实际运营,可能被认定为“为申请专才而临时设立的空壳公司”,入境处会通过核查办公场所租赁合同、水电费单据、办公设施照片、员工考勤记录等,确认雇主是否在港有真实办公地点,进而判断雇佣关系是否真实。
划重点:若雇主不满足这两项要求,申请将直接被拒,且无申诉机会,申请人需在匹配雇主阶段就严格筛选,或协助雇主提前解决资质问题。
核心要求一:雇主需“成立满12个月”——操作步骤与解决方案
(一)如何确认雇主成立时间?
- 计算标准:以香港公司注册处(Companies Registry)颁发的《公司注册证书》(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)上的“成立日期”为准,至提交专才申请时需满12个月。
- 查询方式: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官网([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网址])的“电子查册服务”,输入公司名称或注册编号,即可查询成立日期及基本信息。
(二)常见问题:雇主成立不足12个月,还能申请吗?
典型场景:
- 申请人已收到香港新创公司(成立6个月)的offer,公司业务前景好但成立时间不足;
- 雇主是内地企业在港新设立的子公司(成立8个月),计划派员工来港负责业务拓展。
入境处明确规定:除“香港重点发展行业”(如科技、金融科技、生物医药等)的特殊情况(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信),普通行业的雇主必须成立满12个月。非重点行业的新公司直接申请大概率被拒。
(三)解决方案:3种路径满足“成立满12个月”要求
方案1:选择已成立12个月以上的成熟雇主(优先推荐)
适用人群:尚未确定雇主,或可调整求职目标的申请人。
操作步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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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筛选雇主:通过香港招聘平台(如JobsDB、Indeed)、行业协会(如香港中华总商会)或人脉网络,优先选择成立12个月以上的公司。
- 核查资质:要求雇主提供《公司注册证书》,确认成立日期已满12个月;同时索要最近6-12个月的《商业登记证》(有效期需覆盖申请期)、财务报表(如损益表、资产负债表),证明公司运营稳定。
- 签订正式雇佣合同:合同需明确职位、薪资(不低于香港同行业水平)、工作职责(需与申请人专业背景匹配),且雇佣期限需覆盖申请期(建议至少1年)。
优势:风险最低,无需额外操作;注意:避免选择“僵尸公司”(虽成立满12个月但无实际业务),入境处会核查公司近1年的业务流水、员工社保记录等。
方案2:通过“集团内关联公司”雇佣(适合已有内地母公司的申请人)
适用人群:申请人所在的内地公司计划在港拓展业务,或已有香港关联公司(如子公司、控股公司)。
操作步骤:
- 确认关联关系:若内地公司在港有成立满12个月的子公司/控股公司(持股≥50%),可由该香港关联公司作为雇主发起申请。
- 补充关联证明材料:需提供内地公司与香港关联公司的股权结构图(由香港会计师楼出具)、集团内部任命书(证明申请人因业务需要被派往香港关联公司工作)、香港关联公司近12个月的业务合同(证明其与内地公司的业务关联性)。
- 确保香港关联公司真实运营:即使是集团内公司,仍需满足“实地办公”要求(见下文第二部分),且有独立的香港银行账户流水、本地员工雇佣记录(至少1-2名全职本地员工)。
优势:无需重新寻找雇主,适合集团内部调动;注意:关联关系需清晰,避免被认定为“为申请而临时关联”。
方案3:并购/入股香港成熟公司(适合创业或企业主申请人)
适用人群:申请人计划在港创业,或自身有资金实力,可通过并购/入股方式获得成熟公司资质。
操作步骤:
- 筛选目标公司:通过香港商业经纪公司或律师楼,寻找成立满12个月、无不良记录(如税务欠缴、法律纠纷)、业务与申请人背景匹配的公司(如科技、贸易、咨询等)。
- 完成并购/入股:通过股权转让协议(需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备案),获得公司51%以上股权,成为实际控制人;同时更换董事、更新商业登记证(若公司名称或业务范围变更)。
- 证明“真实运营”:并购后需保留原公司至少3个月的运营记录(如继续履行原业务合同、保留部分员工),并补充新的业务计划(证明未来12个月的雇佣需求),避免被认定为“买壳申请”。
风险提示:需谨慎核查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(避免隐形债务)、税务记录(是否有欠税),建议由香港持牌律师和会计师参与尽调。
核心要求二:雇主需“实地办公”——合规标准与落地方法
(一)什么是“合规的实地办公”?入境处核查要点
香港入境处对“实地办公”的定义是:有固定的、非住宅性质的办公场所,且公司实际在此开展业务,具体核查标准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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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地址性质:必须是商业用途(如写字楼、工业大厦内的办公单元),禁止使用纯住宅地址(除非已向香港屋宇署申请“住宅商用”许可,且需提供批文);
- 办公设施:需有办公桌椅、电脑、电话、公司招牌等基础设备,且能体现公司业务属性(如科技公司需有服务器、贸易公司需有样品展示区等);
- 运营痕迹:需提供近3个月的水电费单据(户名与公司一致)、网络服务合同、办公场所照片(需包含公司门牌、员工工作场景)、员工考勤记录(至少1名全职本地员工的打卡记录)。
(二)常见误区:这些“地址”会直接导致申请失败!
- 虚拟地址(Virtual Office):仅用于接收邮件,无实际办公空间,入境处100%拒签;
- 挂靠地址(Address Service):通过中介“共享”办公地址,但无独立办公区域,无法提供水电费单据,核查时会露馅;
- 住宅地址(无商用许可):即使在住宅内办公,若未向屋宇署申请许可,会被认定为“违规使用物业”,直接拒签。
(三)解决方案:3种合规办公地址获取方法
方案1:租赁商业写字楼(最稳妥,推荐)
适用场景:雇主长期在港运营,有稳定业务需求。
操作步骤:
- 选址:优先选择香港核心商业区(如中环、湾仔、尖沙咀)或行业聚集区(如科技园、数码港),面积无需过大(10-30㎡即可,1-2人办公足够);
- 签订正规租赁合同:需与业主(或持牌地产代理)签订《商业租赁合同》,明确租期(至少1年)、租金(需符合市场水平,避免过低)、用途(“办公室”),并在香港土地注册处备案(备案后可获得《租约登记证明书》,作为申请材料);
- 布置办公场所:配备基础办公设备(桌椅、电脑、打印机)、公司招牌(门口或前台需有公司名称)、业务相关资料(如产品手册、客户合同),并拍摄3-5张照片(含全景、办公设备特写、员工工作场景,需有日期水印);
- 留存运营证明:开通公司名下的水电、网络、电话账户,保留近3个月的缴费单据(需显示公司名称和地址)。
方案2:共享办公空间(灵活低成本,适合初创团队)
适用场景:雇主刚起步,预算有限,需灵活办公。
操作步骤:
- 选择合规共享办公品牌:优先选择国际连锁品牌(如WeWork、Regus)或香港本地正规共享空间(如The Desk、CoCoon),避免小型无资质的共享办公室;
- 确认可提供“专属办公地址证明”:需与共享办公方签订《服务协议》,明确“提供专属办公单元”(非虚拟地址),并要求对方出具《办公地址证明信》(需注明公司名称、地址、租期、专属单元号);
- 补充“实际使用证据”:虽然共享空间有前台和公共区域,但需提供专属单元内的办公照片(含公司logo、个人工位)、共享空间出具的“员工出入记录”(证明申请人定期在此办公),避免被认定为“仅注册未使用”。
方案3:集团内共享办公地址(适合关联公司)
适用场景:雇主是集团内子公司,可与母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共享办公地址(需满足“同一办公场所内有独立区域”)。
操作步骤:
- 提供地址共享协议:由母公司(需成立满12个月且有实地办公资质)出具《地址共享声明》,说明“同意子公司在同一地址办公”,并明确子公司的独立办公区域(如“某楼层某单元内A区域”);
- 区分办公区域:拍摄照片时需标注子公司的独立工位、门牌(如“XX子公司”),避免与母公司区域完全混同;
- 补充子公司的独立运营证据:提供子公司单独的银行流水(显示业务收入)、客户合同(以子公司名义签订),证明其虽共享地址,但有独立业务和运营能力。
综合解决方案:同时解决“成立时间”和“实地办公”的3步规划法
若申请人同时面临“雇主成立不足12个月”和“无实地办公地址”的问题,可按以下步骤分阶段解决,确保6-12个月内满足申请条件:
第1步:优先解决“成立时间”问题(3-6个月)
- 若计划创业:选择并购成立满12个月的公司(见上文第二部分方案3),或加入已有成熟公司(见方案1);
- 若为企业员工:推动内地公司在港设立子公司,或寻找集团内已成立满12个月的关联公司(见方案2)。
第2步:落实“实地办公”地址(1-2个月)
- 并购/确定雇主后,立即租赁商业办公空间或合规共享办公室(见上文第三部分方案1/2),同步开通水电、网络账户,留存缴费单据;
- 若选择共享地址,需提前与共享空间沟通资质要求,避免后期无法提供证明材料。
第3步:积累“运营记录”(3个月)
- 确保公司有真实业务往来:签订至少1-2份业务合同(金额无需过大,重点是“真实交易”),保留银行流水;
- 雇佣至少1名本地全职员工(非申请人本人),缴纳强积金(香港社保),留存雇佣合同和强积金缴费记录;
- 整理近3个月的运营材料(财务报表、业务合同、办公照片、员工记录),作为申请时的“辅助证明”。
申请材料清单:针对“成立12个月+实地办公”需准备的核心文件
| 材料类别 | 具体文件 |
|---|---|
| 成立时间证明 | 公司注册证书(显示成立日期); 最近12个月的商业登记证(需在有效期内); 最近12个月的财务报表(损益表、资产负债表,需由香港持牌会计师审计); 最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(显示业务收入和支出)。 |
| 实地办公证明 | 办公场所租赁合同(需备案,显示商业用途、租期≥1年); 办公地址证明信(共享空间需提供,或业主出具的入住证明); 办公场所照片(3-5张,含全景、设备、招牌、员工工作场景); 最近3个月的水电费/网络费单据(户名与公司一致); 员工考勤记录或出入记录(证明实际使用)。 |
避坑指南:这5类情况会导致申请失败,务必规避!
- “突击成立公司”:为申请专才临时注册公司,成立时间不足12个月,且无过往运营记录;
- “虚拟地址+PS照片”:用虚假地址或住宅地址,通过PS办公照片蒙混过关(入境处会委托第三方实地核查,100%暴露);
- “空壳公司雇佣”:雇主无实际业务(银行流水为“0”或仅有小额转账),无法证明雇佣需求真实;
- “地址与业务不符”:公司业务是科技研发,却租用纯办公性质的写字楼(无实验室或研发设备),无法体现业务匹配性;
- “材料矛盾”:租赁合同显示租期1年,但水电费单据仅有1个月,或财务报表显示“无收入”却有高额租金支出(逻辑矛盾会被重点核查)。
提前规划是关键,雇主资质“早筛查、早解决”
专才计划的核心是“真实雇佣、真实贡献”,而“雇主成立12个月+实地办公”是入境处判断“真实性”的第一道关卡,申请人需在匹配雇主阶段就主动核查资质,若雇主暂不满足条件,可通过“选择成熟公司”“集团关联”“并购入股”等方式解决成立时间问题,通过“租赁商业地址”“合规共享空间”落实实地办公。
提前3-6个月规划雇主资质,准备完整的运营材料,避免临时抱佛脚,若过程中涉及公司并购、地址租赁等复杂操作,可咨询香港持牌移民律师或会计师(建议通过[香港律师会官网]查询合规机构,或拨打[香港入境处咨询热线]获取官方指引),确保每一步合规,大幅提高获批概率。
香港专才计划的本质是“引进人才+促进本地经济”,只要雇主资质真实、雇佣需求合理,申请通过率通常较高,希望本文的解决方案能帮你扫清障碍,顺利开启在港工作生活!
注:本文政策解读基于2024年香港入境处公开信息,具体以官方最新要求为准,如需进一步确认,可登录香港入境处官网([入境处专才计划页面])查询。




